據湖南日報報道城區“逢雨就看海”,交通擁堵愈發突出,“垃圾圍城”開始蔓延……這些“城市病”已影響到城市居民的生活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,改變這一現狀。湖南省政府1月10日下發了《關于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負責人介紹,《指導意見》從起草到最終出臺歷時近1年,提出建立市場化、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,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到城建領域,增強市政公用事業的“造血”功能。傳統融資模式遇瓶頸我省傳統的以融資平臺為主體、以土地融資為手段、以銀行信貸為支撐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格局面臨調整。省住建廳城建處負責人介紹,一方面,土地融資受到限制,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流失,資金瓶頸問題十分突出,直接制約了我省的城鎮基礎設施投入。另一方面,國家愈發重視城鎮基礎設施建設,特別是在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、供水、燃氣等公益民生和節能減排領域,均有約束性考核指標要求,使得資金需求更多、籌資壓力更大。對此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通過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投融資體制,進一步放開市政公用事業領域,通過理順價格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;同時遵循“先地下、后地上”原則,綜合配套安排資金投入地下管網、供水、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、燃氣、市政道路、園林、排水等設施建設。推動融資渠道多元化破解融資瓶頸,我省積極爭取了開發性金融支持。去年3月全國“兩會”期間,省政府與國開行在新型城鎮化領域達成3000億元的授信計劃。5月,省政府又與國開行在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、供水、燃氣4個領域簽署了460億元的合作協議。就國開行資金如何盡快“落地”,《指導意見》專門提出了采取市縣直貸、企業分貸分還兩種模式,向國開行等金融機構貸款,支持全省城鎮污水、垃圾、供水、燃氣設施建設。推動融資結構從單一的銀行貸款向多元化轉變,《指導意見》還提出大力發展直接融資、充分利用間接融資、積極吸引民間資本、廣泛開展國際合作等舉措。以發展直接融資為例,要積極爭取將我省納入市政債券發行試點地區,鼓勵投融資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、短期融資券、中期票據和參與資本市場等方式,擴大直接融資比重。同時,積極引導保險資金投向基礎設施。鼓勵建立城市發展基金、小城鎮發展基金和產業化投資基金。提高股權性資本的比重,利用好私募股權投資、風險投資等各種性質投資,支持債權轉股權等債務重組模式。引民間資本參與城建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推進基礎設施領域市場化改革。《指導意見》指出,進一步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、建設和運營市場,打破壟斷,實行市場競爭,建立規范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市場。力爭到2015年末,逐步建立起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市政公用事業市場體系。省住建廳城建處負責人說,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,降低市政公用事業準入門檻,吸引民間資本投資準公益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。其中,對污水(污泥)處理、垃圾處理、燃氣設施、停車場等準公益性項目,按照政企分開、政資分開、特許經營、政府監管的原則,通過公開招標,擇優確定投資運營企業。對環衛保潔、垃圾清運、市政維護、中水回用等公益性項目,大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,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運營養護企業。“做實”各級投融資主體對于現有的融資主體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科學確定職責,各級政府現有的國有控股投融資主體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。政府性融資平臺除受政策限制外,還存在土地抵押風險加劇、還款能力下降等諸多問題,唯一的出路就是向市場化投融資主體轉型。《指導意見》要求,各市州政府要針對融資主體職能重疊、資產負債率高的問題,大力整合改造,合理配置市區縣投融資主體的職責,鼓勵通過實體企業并入、資產劃轉、賦予特許經營權和資本金注入等多種方式,降低資產負債率,完善法人治理結構,引進專業技術人才,將融資平臺改造為集投資、建設、運行、服務于一體的投融資主體,使其既能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,又具備市場競爭力。加快現有公用事業單位改革,整合自來水公司和污水處理公司,組建城鎮水務公司,減輕人員負擔,降低生產成本,提高融資能力。完善資金償還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城建,勢必要從制度層面完善資金償還機制,形成可持續的“融資-使用-償還”機制。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城鎮基礎設施的保障力度。確定財政資金適當規模和比例,保障基礎設施正常運行。省級財政根據財力狀況,對城鎮污水、垃圾處理、供水、燃氣設施建設項目給予一定貼息。明確各級政府要嚴格加強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、公用事業附加等稅費征管。省財政、物價、住建部門每年應開展征收使用情況稽查,確保足額征收、專款專用,形成穩定的償還來源,提高政府的償債能力。《指導意見》同時提出大力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價格改革,解決成本與價格倒掛問題,建立良性的投入產出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