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標志牌一般分為三大類,即指示標志、警示標志和警告標志。在高速公路上,我們可以根據顏色來
區別它們。
指示標志:這是高速公路上最常見的標志牌。它是綠色的。功能是指示前進的方向,指示前方的地名,
或是提示前方有服務區啊什么的。首先我們來看,路線名稱編號標志。高速有兩種常見的類型,分別是
以大寫字母“G”和“S”開頭的,后面通常接一位數、兩位數和四位數,例如G3、G11、G2014。以G開頭
的高速路是表示國家高速,這種類型的十分常見,相信經常走高速的司機并不陌生,但是以S開頭的高速
路省級高速就比較少見了。
技術要求:
1、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。解除限制速度標志、解除禁止超車標志、路口優先通行標志、會
車先行標志、停車讓行標志、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;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,一個支撐結構(
支撐)上最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。
2、警告標志不宜多設。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,原則上只設置其中最需要的一個。
3、為保證視認性,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,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(支撐)上,但最多不應
超過四個;分開設置的標志,應滿足禁令、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。
4、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;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,或
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。
5、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、布局合理、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。信息應連接,重要的信息
宜重復顯示。
高速道路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:
1、提供道路信息,起到道路語言作用。
2、指揮控制交通,保障交通安全。
3、指路導向,提高行車效率。
4、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法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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